
國際力基本檢核項目
具備運用國際通用語文-英文能力。符合下列條件者,為達到基本能力。
(1) 通過下列至少一項英語檢定考試
- 全民英檢(GEPT): 中級複試通過。
- 多益測驗(TOEIC): 550+(聽力275分,閱讀275分)。
- 雅思測驗(IELTS):4.5(含)以上。
- 網路化托福考試(TOEFL-iBT): iBT 57+ (含)以上。
- 托福紙筆測驗(TOEFL- ITP): 457 分(含)以上。
- 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 (BULATS): LEVEL 240+。
(大學部學生於畢業前,仍未通過上述檢核標準者,應增加必修且通過英語教學中心開設之「職場應用英文一」及「職場應用英文二」課程。)
(2)具備下列至少一項資歷
- 修習全英語授課課程一門,成績及格。
- 參與「學伴幫幫忙」,協助外籍學生適應校園生活。
- 參與校內國際社團,與外籍生互動。
- 參與國外移地教學。
- 參與國際志工活動。
- 參與校內外國際會議。
- 參與校內外國際活動。

國際力卓越檢核項目
通過國際(移動)力基本能力標準,且符合下列條件者,為達到卓越表現。
(1)通過下列至少一項英語檢定考試。
- 全民英檢(GEPT):高級。
- 多益測驗(TOEIC):900分(含)以上。
- 雅思測驗(IELTS):6.5(含)以上。
- 網路化托福考試(TOEFL-iBT):iBT95分(含)以上。
- 托福紙筆測驗(TOEFL- ITP): 630 分(含)以上。
- 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(BULATS):LEVEL4。
學生以其他非母語之語文(非英文)申請卓越表現,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者,由國際(移動)力主管單位組成檢核委員會個案審核認定之。
(2)具備下列至少一項資歷。
- 參與國外交換學生至少一學期。
- 參與國際志工或實習三個月以上。
- 參與校內外國際會議或活動,有卓越表現,並經所屬系所認定者。
- 參與校內外國際競賽,有卓越表現,並經所屬系所認定者。
(3)國際學院及應用英語學系,得以高於非英語主修之標準,另行訂定基本能力與卓越表現之檢定標準。並由主管之院系自行審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