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美感力基本檢核項目
具備美感知識與應用能力。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通過基本能力:
(1) 修畢且通過以下表列本校所開設美感教育相關課程一門(含)以上者。課程:美感力認可課程 (link is external)
(2) 以體驗學習方式獲得美感力認證,又分兩種方式:
註:
- 申請審核者,需以參加活動或競賽得獎之證明於每學期第10~11週,向通識教育中心提出。美感力申請表
- 審核標準、審核辦法與審核委員會組成辦法,由通識教育中心訂定經核備後實施。

美感力卓越檢核項目
通過美感力基本能力標準,且符合下列條件者,為達到卓越表現。
獲得校內外或國際藝文競賽前三名獎勵,經通識教育中心審核委員會審查通過者。